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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的工作職責

出納的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每天清點庫存現金,並與現金簿余額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2.確保日常現金需求,控制庫存現金量;

3、負責發票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的管理,檢查登記使用記錄;

4、負責編制付款憑證和銀行對賬單;

5、負責月末填報資金收支匯總表,做到賬表相符;

6.負責按照發票開具流程及時開具發票和收據,每月按時完成報稅單復印件,維護開票軟件,確保其正常運行;

7.協助制定財務管理流程,參與資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8、負責固定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的盤點和清查,並負責行政後勤用固定資產盤點報告;

9.負責保管各類房產證,辦理相關房產證(如稅務登記證)的年審;

出納工作簡介:

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出的工作。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收款、保管、記賬,都屬於出納工作。包括編制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

辦理有價證券的收付,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還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貨幣資金的收付和保管。狹義的出納工作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工作。

特點:

任何工作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工作規律。出納工作是會計工作的組成部分,具有壹般會計工作的本質屬性,但出納是壹個特殊的崗位,是壹項特殊的技術,因此有其特殊的工作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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