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150000*17%+1360=26860元
銷項稅額=185000*17%=31450元
應繳增值稅=31450-26860=4590元
54題:
a的答案,用於消費的小轎車購入時,不能抵扣。所以銷售時,應該采用簡易征收率計算增值稅;
b的答案,用於職工福利的冰箱購入時,不能抵扣,所以與a的答案同理;
c的答案,自產的生產設備轉作生產用時,視同銷售但不繳納增值稅(相當於銷項稅額抵扣了進項稅額處理),所以銷售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