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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註冊稅務師教材習題集第二章增值稅單選題第24題和第54題怎麽做(詳細解題過程和政策)?多謝!

24題:

進項稅額=150000*17%+1360=26860元

銷項稅額=185000*17%=31450元

應繳增值稅=31450-26860=4590元

54題:

a的答案,用於消費的小轎車購入時,不能抵扣。所以銷售時,應該采用簡易征收率計算增值稅;

b的答案,用於職工福利的冰箱購入時,不能抵扣,所以與a的答案同理;

c的答案,自產的生產設備轉作生產用時,視同銷售但不繳納增值稅(相當於銷項稅額抵扣了進項稅額處理),所以銷售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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