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根據稅法規定,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按下列順序確定其銷售額:A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B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C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3、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投資,按照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消費稅。
4、稅法規定,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或抵償債務等方面,應當按照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作為計稅依據。
以上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22*10*17%=37.4萬元
以上計算消費稅=25*10*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