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遼寧本溪公務員體檢地點:本溪市文化宮門前
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身體基本條件檢查中已經檢查的項目不再檢查。
體檢具體要求:
1、參加體檢的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檢費300元。
2、體檢前壹天註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早晨須空腹,禁食、水。體檢後,醫院備有免費早餐。
3、體檢人選務必按時參加,切忌遲到,對無故缺檢者不再組織身體檢查,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過程中要服從指揮,遵章守紀,不得隱瞞病史,不得有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壹經發現,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家長不得隨同考生前往體檢醫院。
5、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