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任申社規[2011]19)
各相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自2065438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壹、全職員工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3元/小時。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