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申報的個稅,其實是上壹個月實際發放的所有收入合計所計算出的個稅。個稅的計算有壹個原則,即發放了才計稅,不發放不計稅。
比如:9月份申報的為8月份所發各項收入的個稅,而8月初發的是7月的工資,所以實際上申報的是7月份的工資。
在查詢收入納稅明細或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發現支付單位平時預扣預繳申報的收入、扣除或者繳稅信息與個人實際情況有出入,請與扣繳義務人聯系核實相關情況。
如果確實為扣繳義務人申報錯誤,由其辦理更正申報。 ----------個稅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