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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價格反對存量房交易的理由

應稅價值對存量房交易提出異議的原因包括以下幾點:1,房屋評估價格有誤,需要提供相應的評估報告;2.交易價格與市場價格相差較大,能提供同類房屋信息證明交易價格過高或過低的;3.房屋交易價格與之前交易記錄有差距,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4.還有其他影響交易價格的不正當因素,比如提前支付房款。需要註意的是,異議申請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申請。同時,這份申請需要在交易完成後的三個月內提交給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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