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局,其性質是行政單位,是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政府機構。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其中包括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分稅制作為壹種財政管理體制,已為西方國廣泛采用。中國在清朝末期曾出現過分稅制的萌芽。實行分稅制是市場經濟國家的壹般慣例。市場競爭要求財力相對分散,而宏觀調控又要求財力相對集中,這種集中與分散的關系問題,反映到財政管理體制上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集權與分權的關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