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辦法》文件精神 ,
方式適用的
及稅率如下:
1、根據《
》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為3% 。
按不含稅銷售額依3%
計算繳納
,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
)
應納
=不含稅銷售額×3%
比方說。某件商品妳的標價是1030,不含稅銷售=1030÷(1+3%)=1000元。
=1000×3%=30元
增值稅由國稅征收
以下稅費由地稅征稅:
2、
按照
收入依照5%稅率計算繳納(繳增值稅的就不繳
)。
3、
按增值稅稅額+
稅額依
稅率計算繳納;(
稅率:在城市7%;縣城、
的5%;不在城市、縣城、
的1%)。
4、
按增值稅稅額+營業稅稅額依3%
計算繳納。
5、
按
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壹
的
,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
。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
。
但,對於
普遍采取附征的辦法,附征率壹般在1%-3%之間,普遍在2%左右。應納
=
×附征率。
至於要交多少稅,就要看您的
的銷售額和
的
是多少。壹般稅務局會進行實地調查,確定定額,並下達“核定定額通知書”給您的。其內容除告知您核定的銷售額和繳納期限外,其他的內容就是我前面所講的5點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