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險人的繼續支付:
已參保且原扣款關系存在的,只需按月繳納保費(無需補繳),但仍按原渠道(稅務部門“大連自然人社保繳納”小程序和銀行代扣)自主申報繳納保費。
2.未能支付保險費:
3個月內暫停繳費的,可在稅務部門“大連自然人社保繳費”小程序中點擊“專項繳費”完成繳費;
停繳3個月以上的,需要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補繳費用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