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規劃第壹條:在長興島工商、稅務註冊的企業投資項目,按投資強度2500元/平方米給予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其中,工業項目、R&D項目最高可補助投資強度基數的12%,文化旅遊項目最高可補助投資強度基數的8%,商貿等服務業項目最高可補助投資強度基數的10%。補貼金額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0%。具體金額在招商協議中規定,將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分期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