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範圍如下:具有我市城鄉戶籍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具有我市中小學校(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籍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無年齡限制。
繳費時間:
(1)中小學校繳費期:中小學生每年9月預繳下年度參保費用,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高等院校繳費期:大學生參保實行按學制壹次性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時間為入學月份至畢業當年年底。
(3)社區和鄉鎮村屯的繳費期:個人繳費實行年預繳制,每年10月至12月為集中繳費期,預繳下年度參保個人繳費部分,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特殊情況未在此期間繳費的,繳費期限可以延長至次年2月20日,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3月1日之後參保的城鄉居民,按照當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和各級財政補助)壹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三個月後(繳費當月視為壹個整月)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待遇享受期為等待期滿後次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兒在出生28天以內參保的,按照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出生28天以後參保的,按照普通城鄉居民參保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