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告對象:到達和返回高危地區慶祝,未按要求報告,未落實相應控制措施的境外和境內人員。
2.舉報獎勵: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給予500元現金獎勵,獎勵資金由區級財政承擔;多名舉報人分別舉報同壹情況的,獎勵第壹名舉報人。
3.對被舉報並核實的相關人員進行強制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壹切費用自行承擔。若疫情擴散或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隱私保護: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嚴格保護舉報人隱私,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動機不純、惡意舉報或誣陷他人者,將通過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舉報方式:電話舉報時,舉報人應當如實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信息等詳細情況,以及舉報人的姓名、住所地址。
舉報電話:0459-6181900。
以上聯系方式只負責有獎舉報,不負責回答隔離控制政策相關問題。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自動解除。
大慶市薩爾圖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1 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