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業的區劃規範為:達到銷售總額3億人民幣及以上,總資產4億元及以上,從業者2000人及以上。
在大企業的界定標準上,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壹是以註冊資本為標準。日本就規定,凡註冊資本達到壹億日元以上的國內企業和所有的外國企業均被視為大企業進行管理;
二是以銷售或營業收入為標準。澳大利亞規定,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澳元的為大企業。大企業的子公司不論收入多少,均納入大企業管理;
三是以資產作為標準。美國聯邦稅務局規定,凡資產超過1000萬美元的公司,股份子公司、合夥公司即視為大中型企業,由聯邦稅務局大中型企業管理局負責管理;
四是以綜合因素為標準。英國在確定大企業時,綜合考慮企業的收入、利潤、資本額、國際化背景、過去的行為等,沒有制定壹個量化的標準或是多因素的計算公式,但銀行、保險、建房互助會等金融類的大企業因其業務多,復雜性壹般都被納入大企業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