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動返鄉創業。放寬準入領域,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壹律對返鄉創業者開放。鼓勵回國創業者參與電子信息、綠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導產業建設,支持在外創業者回國建設產業園區。加大返鄉創業支持力度。如果是租賃廠房創業,對縣工業園區東部實際固定投資500萬元、年納稅30萬元以上的項目,縣財政給予不超過1,000平方米的租金補貼。經認定為大型工業企業且年納稅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上述標準延長廠房租賃補貼壹年。對已在縣工業園區東部實際投資2000萬元以上,並按協議完成項目建設的,在三年內按其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還給企業, 除享受《遂川縣市鼓勵外來企業投資產業發展暫行辦法》(穗府[2065 438+02]8號)優惠政策外,累計回報不超過項目企業實繳地價總額。 涉及不重復享受“壹企壹策”稅收優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給予獎勵。利用自有土地或荒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電問題由縣供電公司解決,只收取帶電設備及其安裝費用。對工業園區建設項目、國家鼓勵和支持的新興產業項目、實際固定投資6543.8億元以上項目實行“壹企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