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第壹條第(五)款規定,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2021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積極踐行“幹多幹好幹出彩”績效文化理念,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將完善便民服務,拉近征納關系,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納稅人滿意度作為重點工作,努力打造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多措並舉為民辦實事,助力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