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2、客戶下次購物,使用代金券
借: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壹般都是商家搞活動,不牽涉增值稅的)
如果到期尚未兌現的代金券,就是其他應付款-代金券的科目余額,沖回
借: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貸:銷售費用
3、這是比較規範的操作,但是這樣的壞處在於,商場沒有收到錢的代金券部分,也要計入收入,繳納相關稅費。在實務操作中,發出代金券根本就不做帳,收回抵減現金的時候,直接以抵減後的金額開票和計入收入,這是常見的方式。有的企業為了應付稅務部門,會入賬壹小部分的代金券按1-2中的方式處理,大部分都按不入賬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