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是指持有納稅人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定義務在支付納稅人收入的同時,從持有納稅人收入中扣繳應納稅款,並代為匯總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方式。也就是說,支付人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直接從支付的款項中扣除稅款,代為支付,其目的是控制零星、難以控制的稅源。例如,目前我國對納稅人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預提所得稅是代扣代繳的源泉扣繳形式。
《中華人民***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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