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資基數低於本省(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有的地方為40%)的,以本省(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或40%)作為工資基數;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基礎養老金的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壹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