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收代付勞務,可以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2、帳務處理
(1)收到代付勞務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代付勞務款
(2)支付勞務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付勞務款貸:銀行存款等
3、代墊代繳應繳的稅費,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1)代墊稅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墊稅金貸:銀行存款等
(2)收回代墊稅金
借:銀行存款等貸:其他應收款--代墊稅金
擴展資料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百度百科-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