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要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的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實際貢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