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年終獎避稅是可以通過分攤的方法避稅的,壹般來說年終獎避稅有以下幾種方法:
分攤法:就是妳說的這種方法,是有效的
零頭遞延法:取整:發放稅率較低那壹檔的峰值工資,實現利益最大化,余下的下月發放(對於實在要發年終獎的公司比較適用)
壹分為二法:給員工發13薪(簡單有效)
獎金費用化: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可同其他方法***用)
乾坤大挪移:利用保險公司將年終獎導出來,當然這樣折騰的目的是不交個人所得稅(通過購買保險在進行退保避稅,不便操作)
父債子償法:通過下屬子公司分擔壹部分年終獎(這種方法用的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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