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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實現的投資收益財務部門不知情,人員當時已離職;這筆收入是今年7月才發現的。賬目和稅金應該怎麽處理?

所得稅應在第二季度補繳,應在2018所得稅匯算清繳中註明。

現將此銀行對賬明細附在補充收入憑證上,並向稅務局說明遺漏原因。

借方:銀行存款-* *銀行

貸:以前年度損益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680000 * 2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化妝後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680,000 *25%)

貸款:銀行存款-*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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