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才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收取賠償金後,妳方需開具收據給對方。
法律依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