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認證專用發票抵扣的,可以使用專用發票,由稅務機關認證;納稅人丟失丟失前已開具且未認證的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由買方持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稅務機關認證。
通過擴大數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壹方,持發票抵扣聯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在稅務機關的掃描儀上掃描,計算機讀取票面密文,與票面七項數據進行比對。比對壹致後,數據將傳輸至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發票比對系統數據庫。
這些數據將在那裏等待90天,等待賣方復制納稅申報數據並與之進行比較。如果比較壹致,則通過;不壹致或沒有可比較的對應發票數據對,信息將自動轉移到失敗的數據庫。稅務稽查人員根據調取的已認證發票上的信息,查找開具和取得發票的當事人,核實原因,做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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