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學黨辦主任有以下權利:
壹、黨委辦公室主任是在黨委書記直接領導下,負責黨委辦公室各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組織辦公室人員完成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是黨委的助手和參謀。
二、負責承辦職責:1. 承辦黨委集體決策與黨委書記交辦的事項;2. 承辦上級黨委交辦的事項;3. 承辦與黨委同級部門協辦的事項。
三、負責管理與協調職責:1. 負責黨委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2. 負責黨內與學院有關黨務、政治思想與形勢政策等方面信息的管理與傳遞工作;3. 負責對黨委決議的執行情況的督辦、協調與向黨委匯報工作;4. 負責對學院統戰對象的關心與管理工作;5. 負責黨委各部門與學院行政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四、負責黨委重要事項的組織準備職責:
1. 負責對黨委會議的準備與會議決議的起草工作;2. 負責黨委工作計劃、總結的起草、討論與上報工作;3. 負責對上級黨組織及有關單位的接待工作;4. 負責對黨內文件的審核與報批工作。
五、領導與指揮辦公室工作的職責:
1. 負責對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領導職責;2. 負責對黨委文件的核發職責;3. 負責對辦公室工作質量與事實可信度的職責。;4. 負責接待與處理對黨委工作來信來訪的職責。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三條 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