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適用16%和10%稅率的,分別調整為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