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黨員義務和權利、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以及黨的紀律等管黨治黨的基本內容,是黨的建設、黨的活動和黨的各項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全黨必須***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
第二條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負有遵守黨內法規、維護黨內法規權威的義務。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執規是本職、執規不力是失職的理念,切實擔負起執行黨內法規的政治責任。
第三條 在黨中央集中統壹領導下,建立健全黨委統壹領導、黨委辦公廳(室)統籌協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相關單位協助配合、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嚴格監督的執規責任制,統分結合、各司其職,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
第四條 地方各級黨委對本地區黨內法規執行工作負主體責任,應當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帶頭嚴格執行黨內法規,並領導、組織、推進本地區黨內法規執行工作,支持和監督本地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執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