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是國家機關,人員編制由編制控制,無權獨立工作。稅務機關自己招的臨時工,屬於私招,不合法。
公務員法
第二十壹條錄用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務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
依照前款規定在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十二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必要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