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 * *生產者黨章程》,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候選人應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至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據此,壹般黨支部成員任期結束2至3年後,進行換屆選舉。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第三十條,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至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