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登記證副本;
(2)建築勞務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中標通知書等工程項目證書原件、復印件;
(3)對無項目證書的工程項目,納稅人應提供書面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地點、工程總造價、參建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4)經辦人員身份證明;
(5)納稅人如涉及抵減建築業收入的,還應提供完稅憑證及合法有效發票原件、復印件。
2、具體流程:
(1)項目登記。網上預登記或到項目地地稅局進行項目登記。
(2)項目確認。建築業納稅人在網上預登記後,到項目地地稅局進行確認。
(3)發票開具。根據工程結算進度,到項目地地稅局繳納稅款(免稅的除外)、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