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
(1)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通過系統核對納稅人丟失發票是否報稅,丟失發票已報稅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壹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現場開具並發放《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