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我國最高稅務機關,管轄全國所有稅務機關,但在省以下地方稅收的管轄上略有不同。國稅系統完全垂直管理,總局下轄省國稅局,省國稅局下轄地級市國稅局...地方稅體系略有不同:省以下(不含省)地方稅務部門由上級地方稅務機關管轄,如設立縣的地級市管轄的縣地方稅務局,省級地方稅務局管轄的地級市地方稅務局,但省級地方稅務局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
了解這種管轄關系有助於行政復議。比如對省地稅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省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申請復議,對省以下地稅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只能向上壹級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省國稅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只能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復議,省以下各級地稅都壹樣。
上一篇:黨建館設計如何把握數字化展示創意?下一篇:全電發票登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