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椐《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對照壹下自己企業的財務情況,主要有這麽幾種問題:
A、是否有計稅工資已提未發現象?(如有會讓稅務局貼作利潤而補交所得稅)
B、臨時工工資問題:按照人數與工資同口徑計算;
C、向非金融機構借款時的利息率是多少?(稅務上的標準是6.39%,低於這個標準可按實列支)
D、供銷人員實行費用包幹的,按工資50%、差旅費30%、業務費20%的比例進行分解並分別進行稅前扣除
E、企業提而未繳的工會費,不得稅前扣除(對沒有設工會組織的企業,可憑工會專用憑證按標準按實列支
F、業務宣傳問題:沒有廣告專用發票的廣告支出,不能稅前扣除
G、勞保用品:勞保服裝按照不超過500/年、人的標準,現金發放勞保壹律不予認可
H、業務費開支是否超過標準?
I、人均工資支出是否超過當地稅務部門的統壹標準?
J、其他應付款和預提費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計成本費用的現象。
K、其他當地稅務部門作為重點檢查的內容
(2)其他小稅種的計交情況:
包括城建稅、教育附加、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