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地下人防設施及地下車位如何繳納房產稅

地下人防設施及地下車位如何繳納房產稅

根據《沈陽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深航(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地下停車位稅政問題的批復》(沈地稅函〔2013〕54號)文件第七條的規定:“壹、從2011年1月1日起,對符合《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暫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產稅的批復》(遼地稅函〔2011〕183號)規定免稅的地下人防工程,無論是自用還是出租,還是銷售長期使用權,均不征收房產稅。此前,未征稅款不予補征。

二、對不符合《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暫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產稅的批復》(遼地稅函〔2011〕183號)規定免稅的地下停車位均按從租計征房產稅。在2012年4月10日之前,發生的出租地下停車位或出售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行為,未按從租計征房產稅的,應予補繳,在2013年底前補繳的不征收滯納金。”

  • 上一篇:2016勞動資格證有稅務登記證號嗎?
  • 下一篇:電子稅務局零申報如何操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