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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低稅率涉及的農機、農藥、農膜、化肥與免稅項目,考試中如何判斷這類題型

農膜、化肥、農藥、農機增值稅基本稅率為13%。但為了鼓勵農業發展,農膜各環節免稅,化肥、農藥、農機批發零售免稅。只有農藥和農業機械的生產和銷售需要繳納13%的銷項稅。

化肥生產環節征收增值稅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來總結壹下相關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1]113號文件規定,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生產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和復合肥(企業生產復合肥產品所用棉稅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化肥總成本70%以上)免征增值稅。

批發和零售化肥免征增值稅。

2004年6月5438+2月1,鉀肥由免稅改為先征後返。

2005年7月1日起,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後返50%調整為暫免征收增值稅。

從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

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銨不再享受化肥產品免征增值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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