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長期虧損且未能帶來收益的股權投資;缺乏對股權投資的控制;不可持續的企業;未納入主營業務範圍、無競爭優勢的企業;閑置或出租的房屋、建築物、設備等低收益實物資產;市屬企業認定的其他需要清理處置的低效無效資產。
法律依據:“六大專項行動”第二條是開展產業平臺建設專項行動,以“6+2”產業為重點做強十大產業平臺,集中資源發展具有競爭優勢的重點平臺,對標先進找準特色產業定位,培育龍頭企業和產業鏈核心圈,科學設置並適度預留可持續發展的空間布局,提高樓宇經濟管理水平,做好產業項目的推介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