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電動自行車過戶不需要發票,辦理過戶登記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證明(原車主和新車主雙方攜帶身份證明到現場辦理)2、電動自行車所有權過戶證明或雙方協議原件,電動自行車原車主為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所有權過戶證明或雙方協議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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