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企業為實際用電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核對以下信息:
(a)分項表上的所有項目是否完整;
(二)劃分單填寫的實際用電企業用電量是否超過總用電量;
(三)分割單上填寫的實際電費金額是否超過普通電費發票上的電費金額。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用戶未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電費的,應當承擔滯納金的違約責任。供電企業無權因客戶自身原因取消或減少違約金,包括逾期付款、銀行扣款不成功等。如果是非用戶原因造成的罰款,比如供電企業自身系統扣費失敗,供電企業的工作人員可以為您跟進。
擴展數據1。客戶支付話費後,6個月內可以開具電子發票。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不再為公司報銷客戶提供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完全改為電子發票。如有疑問,可聯系公司財務人員或撥打國稅熱線12366咨詢。
3.電子發票驗證碼失效、丟失或者郵件未收到的,可以補辦。電子發票驗證碼有效期為7天。如果無效或丟失,可以直接通過移動營業廳申請補推。
4.開具家庭網絡月度發票時(多個家庭成員的賬單合並打印在壹張發票上),戶主需要指定打印客戶名稱和成員範圍,因此只能通過營業廳開具;如果家屬只需要自己的個人月發票,可以在自助渠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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