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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照明的分類

電氣照明系統按明亮方式可分為三種類型:壹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按其用途可分為六種:①正常照明。壹般情況下,室內外照明對功率控制沒有特殊要求。②應急照明。當正常照明因故障中斷時,它能繼續提供適當照度的照明。壹般設置在事故多發場所和主要通道出入口。③值班照明。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值班人員的照明。(4)安全照明。用於安全區域和周界周圍的照明,通常要求高照度和長照明距離。⑤障礙照明。安裝在正在建設和改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道路上的照明,作為障礙物的標誌。⑥裝飾照明。用於美化環境或增添某種氣氛的照明,如喜慶的燈籠、舞廳的多色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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