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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商家是否應該公示經營資質

《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註:指商家)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電商交易平臺要定期報送商家主體身份信息和稅務有關信息

《電子商務法》生效後,電商交易平臺需要定期報送商家主體身份信息和稅務有關信息主要是:

1、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的經營者身份信息;

2、向稅務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

3、向公安部門報送網絡安全事件;

4、向其他主管部門報告未取得許可證經營業務和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的。

如平臺報送信息虛假需要承擔相應責任,所以,商家需要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和業務需要的許可證,並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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