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11,2017號)。
第二,實際分析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壹般納稅人對甲方提供的建築勞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和動力由工程承包方采購的建設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17號)第四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可以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簡易計稅方法征稅..
納稅人對電梯安裝運行後提供的維修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