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規定,自13年8月起,將廣播電影電視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
3.根據上述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電影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的有關規定辦理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認定為壹般納稅人的,銷售的貨物按17%的稅率計算增值稅,售票按6%的稅率計算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