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是稅務局認可的有效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開票人和受票人可以選擇是否打印電子發票的格式文件,是彩色的還是黑白的。如果需要紙質電子發票,可以自己打印,用於報銷等財務處理。但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並不取決於是否打印,其電子形式本身就是有效的,不壹定需要打印。電子發票通過電子簽名和印章保證其唯壹性、不可抵賴性和防篡改性,可以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等數字媒體傳輸和保存。
電子發票的使用場景:
1.網絡交易平臺:在電商平臺購物時,商家會提供電子發票作為交易憑證;
2.企業報銷流程:員工可直接提交電子發票報銷,無需打印;
3.納稅申報:企業可以使用電子發票進行納稅申報,簡化了流程;
4.財務管理系統:集成電子發票功能,方便企業財務管理和賬務處理;
5.移動支付應用:通過移動支付應用采集和管理電子發票,方便個人和企業記錄消費。
綜上所述,電子發票並不壹定需要打印,因為其電子形式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等數字媒介進行傳輸和保存。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三
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出票人和受票人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文書,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