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記錄需要紅沖的電子發票的編號和代碼;
2.進入防偽開票系統,進入普通發票填寫界面;
3.點擊負數按鈕,輸入要紅沖的發票代碼和編號;
4.確認信息無誤後,系統會生成紅字單據,然後打印出紅字發票。
作廢電子發票的條件:
1.發票開具後,發現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
2.發票開具後,買方信息有誤,無法更正;
3.發票開具後,由於交易取消或其他原因,需要作廢已開具的發票。
總結壹下,作廢電子發票的流程包括記錄發票號和代碼、進入開票系統、點擊否定按鈕輸入相關信息、生成紅字單據、打印紅字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發票開具後,銷售退貨需要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有銷售折扣,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標註“作廢”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在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