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擊網簽三方協議增加按鈕,選擇銀行信息,點擊確認選擇,提示“稅務機關下已存在相同賬號的協議”如何處理。
選擇原已核實的記錄,點擊取消按鈕,取消後再次添加。
2.選擇網簽三方協議記錄,點擊驗證,系統提示錯誤信息“FBC:非公司賬戶不允許網簽,驗證失敗”。我該怎麽辦?
在銀行的要求下,電子稅務局不支持三方協議的網上簽約,納稅人需要打印協議並去銀行面簽。
什麽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的全稱是銀稅三方(委托)轉賬支付協議。需要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與稅務機關和開戶銀行簽訂三方協議或委托銀行繳納稅款或轉賬的協議,由稅務機關向開戶銀行發起核定稅款,實現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