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勞保用品給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勞保用品包括: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統壹發放的工裝、手套、口罩、防毒用品及保護勞動者的物品等。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的。商業企業壹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外,《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壹條規定,納稅人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綜上所述,超市銷售勞保用品,如果購買方是壹般納稅人,可以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超市是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