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二套房認定標準 壹位在某銀行東莞支行負責住房貸款業務的職員小玲表示,在統壹認定標準出來以前,東莞部分銀行的二套房認定相對寬松,有的銀行仍然可以根據人均居住面積來界定是否屬於二套房,但執行標準出來以後,銀行只能按現有統壹規定執行。 據悉,目前東莞各家銀行的做法仍是通過全國聯網的銀行征信系統或本地房屋登記系統查找及判斷客戶所購房產是否屬於第二套住房。通過異地房屋登記系統查找客戶異地物業目前操作起來仍然有很大的難度,上門居訪面談等形式因為太過耗時耗力,銀行方面暫時不予實施。 二套房認定: 賣房後再購新房算首套 根據相關規定,如購房者之前買過壹套房,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將第壹套房出售轉讓後再行買第二套房,只要從銀行征信系統裏能查到第壹套房的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據悉,針對以上規定,東莞部分銀行采取了相對靈活的做法,即使有銀行貸款記錄,只要購房者能向銀行證明第壹套房產已不在家庭成員名下,同時有證明顯示該套房已經出售轉讓給其他人,該購房者再貸款買房,算第壹套。有關銀行界人士表示,目前東莞部分銀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戶東莞本地銀行賬戶有超過壹年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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