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增量退稅政策新解讀,逐步建立增值稅增量退稅制度。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優化征管和退稅流程,實施留抵退稅大額退稅,提前返還納稅人未來可以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優先支持小微企業,6月底前壹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免稅額,全額退還增量免稅額。重點支持制造業,全面解決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生態環保、電力燃氣、交通運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退稅問題。
二、分析細節
通過返還未提前抵扣的稅款,直接向市場主體提供約1.5萬億元現金流,增加企業現金流,緩解回籠資金壓力,不僅有利於增強企業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也有利於促進消費投資,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優化。
3.2019的增量退稅政策是怎樣的?
1.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應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
2.在計算允許退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65438年4月至2009年4月期間,在申請退稅前轉移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收費公路收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