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是指東莞市用人單位(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於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進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才,以及符合限定用人單位範圍的具有初級或中級職稱,或全日制本科學歷的人才。
而根據深圳市政府的信息,可知各個條件的領取方式分別為:
1、初級職稱或全日制本科壹次性發放1萬元。
2、中級職稱或上年在東莞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於3萬元的,分三年等額發放6萬元。
3、碩士分三年等額發放6萬元。
4、職高級職稱或博士分5年等額發放20萬元。